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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同志请确认,您填写的信息采集表正确吗?

2017年10月19日 14:26  点击:[]

 

1、姓名、2、性别、3、民族、4、公民身份证号。

4项均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。

5、出生日期。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。极个别党员的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。对于这种情况,应填写组织上认定的出生日期,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。

6、学历。按照《学历代码》来填写相应代码。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党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,对此,应以学历证书为准。

7、人员类别。从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中勾选一项。

8、所在党支部。填写党员所在党支部全称,需要与党组织信息采集表中的党组织名称相一致。

9、加入党组织日期。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。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,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党员无法记清,党员档案等材料也不齐全、无法查询,因此,遇到此种情况,日期统一填写到当月的1日。

10、转为正式党员日期。该项参照第9项的要求填写。

11、工作岗位。参照《工作岗位代码》来填写对应代码。如有的工作岗位在代码表中无法对应,则填写“611”(其他从业人员)或“613”(其他无业人员)。与其他填写代码的项目一样,要填写最下一级代码。

12、联系电话。优先填写手机号码。对于部分年纪大、没有手机的的党员,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者子女手机号码。

13、家庭住址。要具体到门牌号。应填写当前最容易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。如以后党员住址发生变动,再及时更新维护地址信息。

14、党籍状态。在正常停止党籍中勾选1项。停止党籍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因出国或者到港澳台定居等原因停止党籍的;二是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而停止党籍的。

15、是否为失联党员。失联党员指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。如果是失联党员,则勾选,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日期。其他党员勾选

16、是否为流动党员。要根据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此为《意见》链接:http://politics.people.com.cn/GB/1026/4541478.html)来认定是否为流动党员。流动党员信息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,外出流向填写到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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